
期刊简介
《中国法医学杂志》(CN 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主要刊载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论文(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等。所刊载信息反映了我国法医学科领域的科研、检案技术水平和现状,反映国际法医学科领域成果和新动向。
本刊设有论著、综述、 技术交流、短篇报道、案例分析、案例报道、医疗纠纷鉴定、读者论坛、述评、讲座、法医学教育、法医学史等栏目。
本刊为荷兰国际科学文献数据库(ELSEVIER)收录期刊/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国内5个数据库检索机构收录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医学信息学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7 14:08:39
1《医学信息学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国医学科学院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所《医学信息学杂志》编辑部编辑出版的有关医学信息、图书馆专业综合性学术刊物。其办刊宗旨是:坚持邓小平理论,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报道医学信息领域的方针、政策、研究成果、理论方法、现代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教育等,为推动我国医学信息进一步发展服务。
2 本刊以学术性、实践性、规范化为特色,主要栏目为:专论、医学信息研究、医学信息技术应用、医学信息组织与利用、医学信息教育等。
3 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3.1 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论文字数在5000字以上。文稿请附英文题名,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摘要100~200字,1~2个中图分类号,全部作者的单位、邮政编码、所在城市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作者的性别、职称、职务及主要论著。
3.2 来稿请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刊的要求撰写。
3.3 来稿如获得某种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3.4 本刊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数量至少5条/篇,应是近3年内的,必须加角注。注录如下:
3.4.1 期刊。〔顺序编号〕 著者.题(篇)名〔J〕.刊名,年,卷(期号):起止页。
3.4.2 专著。〔顺序编号〕 著者.书名〔M〕.版次(第1版可省略)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3.4.3 专著中析出的文献。〔顺序编号〕 责任者.题(篇)名〔A〕.见:原文献责任者.原文献题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3.4.4 会议论文集。〔顺序编号〕 著者.题(篇)名〔A〕.见:文集编者,文集名. 〔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3.4.5 报纸。〔顺序编号〕 文章作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日期(所在版面) 。
3.4.6 学位论文。〔顺序编号〕 研究生姓名.课题名称〔D〕.导师:姓名.城市:培养单位,年份.页码。
3.4.7 工具书。〔顺序编号〕 责任者.工具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页码。
3.4.8 专利文献。〔顺序编号〕 著者.题(篇)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3.4.9 法令条例、国家标准。〔顺序编号〕 (法规颁发单位,国家法律可省略) .法规名称〔S〕.颁布时间。
3.4.10 电子文献。〔顺序编号〕 责任者.题名〔OL〕.出处及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3.5 请勿一稿多投。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4 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若不允许本刊对文稿做文字性及少量内容修改,或不同意其他报、刊、数据库等转载、摘编其作品,请在来稿时声明。
5 对已决定刊用的稿件,本刊将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发表费。稿件刊登后,按有关规定酌致稿酬,同时按作者数量赠送当期《医学信息学杂志》数册。
6 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字化期刊群收录,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给付,凡不入编的稿件,请在投稿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