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法医学杂志》(CN 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主要刊载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论文(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等。所刊载信息反映了我国法医学科领域的科研、检案技术水平和现状,反映国际法医学科领域成果和新动向。

  本刊设有论著、综述、 技术交流、短篇报道、案例分析、案例报道、医疗纠纷鉴定、读者论坛、述评、讲座、法医学教育、法医学史等栏目。

  本刊为荷兰国际科学文献数据库(ELSEVIER)收录期刊/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国内5个数据库检索机构收录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4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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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刊目前仅正式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尚未开通在本中华医学期刊网页面的网络投稿途径(预计2019年1月开通本途径)。任何其他网络页面的我刊投稿方式均为假冒,特请广大同仁注意!。目前使用的《中国实用眼科杂志》唯一电子邮箱地址 ,该地址在我刊每期目录首页均有刊印。现就我刊目前投稿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我刊目前仍可接收纸质邮寄投稿,但要求来稿务必标明作者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后期联系。

  2. 所有来稿务请填写本刊投稿专页A、B面,随来稿一并投寄(在本刊每期杂志中,均以可撕夹页形式提供,或可向杂志邮箱要求提供)。来稿要求填写完整的全部作者信息(包括:全部作者姓名、全部单位和科室全称、以及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通信作者标识及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五部分)和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的相关信息(包括:基金项目批件、伦理委员会审核文书和研究对象知情同意书等)。

  3. 作者在投稿前,务请检查所投论文的基本信息和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题目,原则上不超过25个汉字。

  2. 作者信息五项(参见上述。多单位作者时,以作者姓名右上角码编号标识,同时全部作者单位前填写编号;通信作者单起一行特别填写,并添加电子邮箱)。

  3. 中英文摘要六项:论著类论文需要英文摘要,在英文题目下,一定要填写全部作者(包括通信作者信息)的完整英文姓名,姓在前,字母全大写,名在后,仅首字母大写;并填写全部作者单位的完整英文信息。中文摘要内文严格限400汉字以内,英文摘要800字符以内。关键词(3~5个)。基金项目名称和批号(基金项目的英文名称必须与中文对应)。临床试验注册号。英文摘要各项信息和内容要求必须与中文相关信息对应。

  4. 参考文献三项(参考文献完整要求另见专文):专题笔谈和综述类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0篇,论著类论文不超过15篇。文献填写前三名作者全名,三人以后作者用“等/et al”代表;外文作者姓在前,全大写,名使用首字母缩写。2009年以后出版的参考文献,要求必须提供数字文献唯一标识码(DOI代码)。

  1. 杂志将在收到电子邮件投稿后发给作者投稿论文回执和稿号,以便作者查询;然后论文进入编审流程。经编委会最后决定采用的论文,将发给作者采用通知。本刊将尽快完成来稿审理,如收到稿号后六个月以上未收到修改或采用通知,可视为自动退稿。

  2. 在投稿后6个月的审稿期内,如未接到编辑部通知,不得擅自他投;否则视为一稿多投的学术不端行为,产生后果由作者负责。

  3. 作者自投稿之日起,编辑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与作者沟通,请作者随时关注,并及时回复。如作者信息任何一项内容变更,均请及时告知编辑部,以便于审稿流程顺利进行。

  4. 我刊从2016年起不再收取30元/篇的投稿论文审稿费。现在发现有假借我刊名义开设的网上投稿网站或冒名的电子邮箱地址,骗取作者钱财。这里着重指出,《中国实用眼科杂志》目前尚未开通网上在线投稿,任何一个在线投稿网站或其它邮箱地址都是假冒的!敬请作者投稿时千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