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法医学杂志》(CN 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主要刊载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论文(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等。所刊载信息反映了我国法医学科领域的科研、检案技术水平和现状,反映国际法医学科领域成果和新动向。
本刊设有论著、综述、 技术交流、短篇报道、案例分析、案例报道、医疗纠纷鉴定、读者论坛、述评、讲座、法医学教育、法医学史等栏目。
本刊为荷兰国际科学文献数据库(ELSEVIER)收录期刊/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国内5个数据库检索机构收录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国际口腔科学杂志(英文版)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4 14:30:24
1、文题:应简明确切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尽可能不使用代号。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
2、摘要:采用结构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摘要部分一般不超过二百字。
3、关键词:摘要下标引3-5个关键词,请参考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MesH》,若无该词可使用自由词。
4、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统计表应另纸绘出附在稿件中,以便审阅。表有表题,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号,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中数据务必核实,纵横之和一致,小数点后最少保留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用p<0.5,p<0.05,p<0.01三档表示。
5、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使用医学名词、药物名称应注意前后统一。必须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公布的各科名词,医学名词不得随意缩写,如所用名词过长,而文稿中又需多次使用则在第一次引用时在全名词后加圆括号,注明缩写,药物名称以《中国药典》和《中国通用药名》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
6、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
7、标题符号: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全部左顶格写,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8、讨论:重点阐述本文新的发现及得出的结果与观点,在结果中不要重复已叙述的内容。
9、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外文限五年内,中文限近三年内,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