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法医学杂志》(CN 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主要刊载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论文(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等。所刊载信息反映了我国法医学科领域的科研、检案技术水平和现状,反映国际法医学科领域成果和新动向。
本刊设有论著、综述、 技术交流、短篇报道、案例分析、案例报道、医疗纠纷鉴定、读者论坛、述评、讲座、法医学教育、法医学史等栏目。
本刊为荷兰国际科学文献数据库(ELSEVIER)收录期刊/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国内5个数据库检索机构收录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中国美容医学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31 10:27:49
《中国美容医学》是国家教育部主管,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的国家级学术专业杂志,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等国内外多家数据库收录,国内外公开发行。为规范投稿论文、提高编审效率,请广大作者按如下要求撰稿、投稿。
1 本刊欢迎下列稿件:基础研究,临床应用与研究(包括整形、齿科、皮肤、五官等),美容中医药学,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献综述、讲座、述评、案例报告、手术技巧、国外美容信息、护理美学、仪器美容等美容技术交流,会讯、书讯,美容产品信息等。
2 来稿内容务求科学性强,并有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文字精炼、准确,重点突出。论文应有创新性,观点明确,数据可靠,并附2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及5~8个关键词。论著文章请用“结构式”文摘,关键词尽可能选用中国医科院情报所出版《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的词语。计量单位参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创新的设计、操作技巧最好附示意图,浮贴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说明疗效最好附典型病例治疗前后彩色对比照片,照片应对比良好,层次分明,图表应有自明性,正文与图表内容避免重复,电子图片要求300万像素以上,以JPG或TIF格式保存发送。
4 参考文献请选用亲自阅读的近年的与内文有关者,按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并于文内引用处依次以角码加方括号标注于右上角。内部刊物及会议资料等请勿引用。
5 作者和通信作者: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作者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
6 来稿请自留底稿,勿一稿多投,推荐网上投稿。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请务必尽早告知本刊。
7 致谢为对完成稿件有实质性贡献者,必须征得被致谢者的书面签名,其内容排在正文末,参考文献之前。
8 投稿时,务必在稿件上方标注作者姓名,单位,邮箱及电话,以便沟通。有录用或需要修改时,我刊会及时联系并发送邮箱通知。投稿时请寄稿件审理费100元并在稿件后附第一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地址和电话)。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作者文责自负,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9 如涉及开票事宜(编审费等),烦请汇款后一周内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以便我刊尽快帮您开具发票,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换及重开。
10 各类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其编号,我刊可安排优先刊登。凡在我刊发表后获各类科研成果奖的、被数据库或国内外文摘收录的、被正式发表刊物参考引用5次以上的文章,请将获奖证书、被收录或引用资料等复印件寄至我刊编辑部,本刊将酌情予以奖励。
11 本刊邮发代号:52-27。定价30元,月刊,全年360元(含邮资),每年春秋两季(5月、10月)可在当地邮局预定。为方便读者,错过征订季节者,可与编辑部联系订阅事宜。
12 来稿经刊载后,酌致稿酬,作者著作权的使用费将在本刊稿酬中一次给付并赠当期杂志两本。